谁在盗伐我们界排村的松树?——一祖宗山山岭林地纠纷背后的真相与不公
我是一名钦州市钦北区大直镇王岗村委会界排村普通村民,今天要为家乡的父老乡亲发声,揭露一桩令人愤慨的山地林纠纷。我们祖祖辈辈耕种管理的山岭,竟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强行采伐,而相关部门却以“合法手续”为名袖手旁观!这件事不仅关乎我们的生计,更暴露出基层治理中的漏洞与不公。请听我细细道来。
一、历史纠纷:从祖宗山到“国有林地”的蹊跷转变
我们界排村东南北面农业农田稻谷生产耕作区内田边上的山岭,早在解放前就是祖宗留下的山岭,在一九六二年全中国实行《三包四固定》时期以田带岭固定下来,土改时明确划分给村集体。然而,上世纪70年代,当时钦州市三十六曲林场在没有与王岗大队和界排村集体生产队签订任何《土地山岭租赁或转让合同协议》的情况下,强行占用并种植松树和桉树,连田边地头都不放过!当时村民多次抗议,但声音微弱,最终不了了之。
更离谱的是,1993年,地方政F一纸公文将山岭确权为“国有”,理由竟是“历史上未分配”?——这完全无视了土地证和村民世代耕作的证据!我们试图申诉,却因法律意识薄弱错过诉讼期,成了“既定事实”。
几十年的集体经营,为何一夜之间变成“国有”?这其中是否有暗箱操作?
二、我们的抗争:种树护山反成“非法侵占”
2012年,眼看着三十六曲林场砍完桉树后山地荒芜,村民集资购买2.7万棵松树苗分别种上龙屋地岭、屯周岭、大屯黎岭、细屯黎岭、巴恩岭、马胎岭等六个山岭大家省吃俭用,施肥除草,像照顾孩子一样呵护这些树苗。谁知,林场竟发来《告知书》,称我们“非法侵占”,要求限期清理!
我们据理力争:这些山岭本就是我们的命根子,种树何错之有?但对方置之不理,甚至威胁“不清理就强制清除”。
讽刺的是:我们种树绿化荒山,反而成了“罪人”;强占者却成了“合法管理者”!
三、盗伐事件:采伐证下的“合法”掠夺
2023年3月,三十六曲林场取得《林木采伐证》是假的,应该是2024年6月18日在大直镇政F调解未果后,钦州市三十六曲林场回去补办《林木采伐证》倒签日期做假证,钦北区法院和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不按事实的错误判决,村代表要求法院到山岭现场清点木头数量被拒绝,而采纳钦北区森林公安局警员做的假证据只砍伐145棵松树。三十六曲林场突然取得采伐许可证,宣称只砍桉树和相思树。但实际操作中,我们的松树竟被大面积砍伐!村民现场阻止时,砍伐者嚣张地说:“我们有证,砍什么都是合法的!”
我们报警后,钦北区森林公安到现场却只轻描淡写地说:“对方有证,我们管不了。”更令人心寒的是,这些松树已被砍伐近6000棵左右,部分甚至被偷偷运走售卖!
证据确凿:
村民拍摄的现场照片显示,松树断口新鲜,与桉树混堆;
知情人士透露,砍伐者承认“砍伐的大量松树被拉去卖了”;
三十六曲林场和钦北区森林公安自己的调查记录也提到砍伐人员承认砍伐松树,却拒不赔偿。
试问:采伐证难道是“盗伐通行证”?为何监管形同虚设?
四、法律维权:诉讼路上的无奈与挣扎
我们不甘心,先后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采伐证。但法院判决令人失望:以“历史确权有效”为由,认定三十林场采伐合法。法院法官甚至说:“松树损失另案处理。”——可我们小村民,哪有钱和时间打持久战?
更可气的是,三十六曲林场在法庭上辩称:“松树是村民非法种的,我们清理合理。”可当初他们强行种桉树时,怎么不说“非法”?
根源问题:
1. 权属认定不公:历史文件是否就能掩盖村民权益?
2. 程序漏洞:发放采伐证时,为何不通知利害关系人?
3. 执法偏袒:公安、林业部门相互推诿,纵容侵权。
五、呼吁关注:我们的诉求与反思
今天站出来发声,不只是为几棵树,而是为公平正义!我们呼吁:
1. 重新调查山岭权属,尊重历史与事实,还村民公道;
2. 严查采伐证发放程序,杜绝“以证掩盗”;
3. 追究违规采伐责任,赔偿村民6000多棵松树林木经济损失;
4. 加强基层治理透明度,防止权力滥用。
这片山岭养活了村里几代人,如今却成了利益博弈的牺牲品。如果我们沉默,下一个被“合法”掠夺的会是谁?恳请媒体、律师和广大网友转发关注,别让普通人的呼声石沉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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